2006年6月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一句玩笑话 七天苦班房
叶锋 高良铸

  近日,石某因偷了一只手机而受到拘留7天的处罚,而这一切都是开玩笑引起的。
  5月28日,在温州龙湾区某皮革厂打工的石某等工友和保安张某闲聊,张某拿着旧手机开玩笑说:“你们信不信,我过几天要买一只三四千元的高档手机。”石某想:既然他夸出海口,何不试试他是否说到做到。事后,石某就将该手机偷偷拿走,与其女友发短信聊天。
  次日,丢了手机的张某花1500元买了只新手机,并用原号码补办了手机卡。却收到了石某女友发给石某的短信。张某马上向瑶溪派出所报了警。可石某大呼“冤枉”:“我只是跟他开开玩笑而已,是拿,不是偷!”